你可能經常聽到老師提醒你在試場上,你不能做這個、做那個......
但你又有沒有聽過,其實你在試場上,你有權利要求考官幫你做些事情的。
1. 換桌子/換坐位
早一點到達試場,除了是給自己一點時間收拾緊張的心情外,其實是給你自己一點時間去「收拾」一下你的座位的。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枱/櫈有搖動的情況的許,你可以要求監考員提供一些紙張給你墊住你的枱/櫈,使它不再搖動。如果情況沒有改變,你可以要求更換枱/櫈。
如果遇到燈光問題(太光/太暗/反光)、冷氣問題(坐位向冷氣出風口/冷氣機太嘈)等等,你可以提出更換座位。不過,監考員並不一定答應你的要求的。試想想,你的座位調動後,會對派發和收取考試物資方面都會造成麻煩的。除非你的座位位置出現不能解決的問題,請你不要輕易提出更換座位的要求。
2. 使用計算機
很多同學都以為一些文科的科目,例如地理、經濟、中史等等是不容許用計算機的。其實不然。
考評局在考生應考須知中列明,除了語文科目外(即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外),考生可以在任何科目中使用考評局指定型號的計算機的。
所以,只要不是語文科,你都可以用計算機的!
3. 要求監考員離你遠一點
監考員的職責是需要巡視試場的。但有時候他們不停在你身邊打轉,少不免會影響到你的。有些監考員更會站在你身旁良久也不離開。
其實你是有權要求監考員停止這種行為的。
你可以直接要求那位打擾你的監考員減少他經過你坐位的。當然,你的語氣應該要客氣一點的,要不然,他會以為你有什麼隱瞞,就會便加留意你。
以下是一個建議講法:
「對不起,麻煩你減少經過我坐位的次數。因為我現在心情緊張,比較難集中精神。謝謝。」
如果情況仍然未有改善,你可以考慮提出投訴的。
4. 投訴
考評局是有投訴的制度的。你可以向場內的試場主任投訴,並在該節考試結束後就事件填寫報告。或最遲於考試日7天內向考評局內以書面提出投訴。
可以考慮投訴的事件,主要都是關於考試程序出錯,而該事件導致考試有不公平情況出現。例如沒有提示餘下15分鐘、收派發試卷出錯和語文口試時沒有提供指定的時間長度準備等等。
考評局有特別提醒考生,如果考生提出投訴的是關於考場的環境和座位情況的,通常都不獲處理的。因為那些問題應該是在考試途中立即向監考員提出,監考員會為你立即想辦法解決的。
其實我個人從來都不覺得事後才為考試中發生的事情投訴是個好的解決方法。考試時立即向監考員提出問題,並要求他們當下幫你解決,才是適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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